摘自《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教程》第3版: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定义及目的
初步可行性研究一般是在对市场或者客户情况进行调查后,对项目进行的初步评估。详细可行性研究需要对项目在技术、经济、社会、运行环境、法律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调蛮研究和分析,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特别是大型的或比较复杂的项目更是如此。因此,进行初步可行性评估,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衡量,以便决定是否开始详细可行性研究。
(1)分析项目的前途,从而决定是否应该继续深入调查研究。
(2)初步估计和确定项目中的关键技术及核心问题,以确定是否需要解决。
(3)初步估计必须进行的辅助研究,以解决项目的核心问题,并判断是否具备必要的技术、实验、人力条件作为支持。
因此,通过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就应当能够回答下面的一些问题。
(1)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建设的周期。
(3)项目需要的人力、财力资源。
(4)项目的功能和目标是否可以实现。
(5)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可以保证。
(6)项目从经济上、技术上是否是合理的。
经过初步可行性研究,可以形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虽然比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粗略,但是对项目已经有了全面的描述、分析和论证,所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作为正式的文献供决策参考;也可以依据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项目建议书决定项目的取舍,即通常所称的“立项”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