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教程》第3版:详细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时,必须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同时还应当具备一些必须的技术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如下因素。
(1)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部门与地区的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开发建设要求请示的批复。
(3)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签订的意向性协议。
(4)国家、地区、企业的信息化规划和标准。
(5)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6)技术、产品或工具的有关资料。
(7)国家有关经济法规、规定。如中外合资企业法、税收、外资、贷款等规定;国家关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定额资料;市场调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