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6: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问题7: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金额是多少?
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问:怎么判断现在的住房贷款利息是不是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答: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具体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
问:如果是小学升初中,或者初中升高中时(期间会存在2个月的)的情况,这个“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当月”包括升学期间的那2个月吗?这2个月算寒暑假吗?
答:升学期间寒暑假不中断享受。
问题10:配偶已经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