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教程》第3版: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BrainStorming,BS)法又称为智力激励法、自由思考法或集思广益法,是用来产生和收集对项目需求与产品需求的多种创意的一种技术。头脑风暴法分为直接头脑风暴法(通常简称为头脑风暴法)和质疑头脑风暴法(也称为反头脑风暴法)。前者是在专家群体决策时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昀方法,后者则是对前者提出的设想、方案逐一质疑,分析其现实可行性的方法。
头脑风暴法的参加人数一般为5~10人,最好由不同专业或不同岗位者组成,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左右。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只主持会议,对没想不作评论。设记录员1~2人,要求认真、完整地记录与会者的每个没想(不论好坏)。为了使与会者畅所欲言,互相启发和激励,达到较高效率,头脑风暴应遵守如下原则。
•庭外判决原则:对各种创意(意见、建议)、方案的评判必须放到最后阶段,此前不能对别人的创意提出批评和评价。认真对待任何一种创意,而不管其是否适当和可行。
•欢迎各抒己见,自由鸣放:创造一种自由的气氛,激发参加者提出各种荒诞的想法。
•追求数量:创意越多,产生好创意的可能性越大。
•探索取长补短和改进办法:除提出自己的创意外,鼓励参与者对他人已经提出的创意进行补充、改进和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