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月缴存公积金到底有什么好处?
单位缴存+个人缴存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按照比例和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提取公积金,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符合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符合贷款条件可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解决住房问题不用提取公积金的,到退休可以积累一笔养老金。
2、个人自愿缴存需满足什么条件呢?
符合以下条件均可以自愿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
在广州市就业未申领台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台港澳人员及在广州市就业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
3、工作地发生变动怎么办?
职工到外省市工作的,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异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转移前需满足在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的条件。
4、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1)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4)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5)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6)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5、在哪些地方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
购房提取还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房、以及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房。
购房提取还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非按揭购房的:需在实际支付购房款两年内提出申请。
按揭购房的:需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
【来源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