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遗失自考毕业证书的广东省考生。
1.办理对象: 遗失自考毕业证书的广东省考生。
2.办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6]3号)。
3.办事条件:申请人已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以及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专业等相关信息。
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毕业证明书→网上显示领取时间→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毕业证明书。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及受理地点:考生登录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领取地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来访接待室。
8.交通指南: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华师站E出口,或乘坐公交BRT至师大暨大站。
9.申请时间:不受时间限制。
10.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11.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12.备注:毕业证明书为重要材料,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领取时间后,须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周一至周四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89338633(办公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