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二)监护人子女为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在居住证所在地教育区划内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番禺区积分制入学”排名人员的转学或插班申请。
二、申请流程
详细说明
1、广州市积分制申请阶段(建议申请人在3月27日前完成)。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申请人需先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后,正式提出积分申请。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重要依据。
由于广州市积分制申办的审核和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从申请受理到获得积分需35个工作日),建议有需要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监护人及配偶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提出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预审通过后,于3月27日17:30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验,以完成积分制的受理申请流程。
未取得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2、积分入学申请阶段(5月7日-5月27日)。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7日9:00-5月27日17:00,监护人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链接进入,或进入区教育局网页登录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完成注册和上传申请信息。
3、积分入学审核阶段(5月28日-6月6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番禺区加分项相应数据进行网上审核、反馈积分。6月7日公布积分入学专项积分分值。项目呈现积分结果后,监护人可登录系统查询,监护人对番禺区加分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6月10日-6月12日通过系统提出一次申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重审申诉项目。
4、积分入学专项积分现场确认(6月13日-6月15日)。各项积分在网上审核结果呈现后,所有监护人须到各镇(街)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积分结果。
5、积分结果公示(现场确认结束后)。 公示积分批次与排序结果。
6、填报学校志愿(教育部门所定时间)。教育部门以当年公示确认的监护人积分批次与排序为依据,按照“分批分配,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