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在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申请资料如何操作,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之前,应先整理、核对好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并扫描或拍照(图片应为jpg、gif、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尽量避免网上填报时出现错漏。在申请受理的各个环节将通过手机发送信息,特别提醒申请人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以便随时掌握阶段受理情况。
2.问:申请人是否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参加积分制入户?
答:是的。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和《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积分制服务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户等公共服务。
3.问: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提交材料核验,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和代替签名吗?
答:不行。因为需要申请人在办理积分制入户申请时,按规定签订个人承诺书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因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以供核验。
4.问: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的积分材料计算是什么时间节点?
答: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所有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参加本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请于2019年1月25日之前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将自动调整申请人的年龄以及居住证的积分,无需申请人提出积分调整。
5.问: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为什么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时间是2019年1月25日之前?
答:《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2018年7月1日启动以来,已经有超过2.5万人申报积分。由于来穗人员申请积分服务是首次与积分制入户关联,考虑到不排除有的来穗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充分没有及时办理积分申请,经征求并综合来穗人员和社会民意代表意见,再给一定时间让来穗人员熟悉政策,体现广州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特质,以人为本。需要入户目前没有申请积分的来穗人员,务必于2019年1月25日之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积分制服务,获得积分分值后再进行积分制入户申请。
6.问:为什么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需要1月25日之前提交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但入户的申报截止期是3月25日?
答: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需要经过申请、审核、评分、排名、公示、查询、复核等环节,再由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联动审核。尽管我们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框架,力求前台材料受理、后台材料审核的电子化,但是相关审核流程,从提交申请到获得积分约需2个月(即假如有来穗人员1月25日才提交申请材料,3月25日才能确定最后积分),目的是把积分核准,保障来穗人员的权益。
7.问:申请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人员提交申请材料(1月25日之前)和确认个人入户意愿(3月25日)时间还可能延后吗?
答:据广泛征求意见,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入户有相当部分是为了孩子进广州读书。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须个人申报和职能部门进行相关资料审核及排名公示,包括取得入户卡后本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均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前期时间太长,就势必影响适龄儿童当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特别提示计划参加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目前没有申请积分的来穗人员,务必于2019年1月25日之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积分制服务,获得并达到相应积分分值后及时进行积分制入户申请。
8.问:为什么申请人已有核定积分,但仍然无法提交入户申请是何原因?
答: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积分制入户申请时,系统会根据申请人在申请积分时的核定材料,对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中关于入户基本条件(如年龄45周岁以下、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等)进行资格校验,如果其中一项不符合均无法通过,需要申请人校正相关内容后才能提交申请。
9.问:在我市拥有自有房产的申请人,获得积分制入户资格后,能否选择其它落户地址?
答:根据《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落户地址填报顺序选择:
(1)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2)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3)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或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因此,凡是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时合法稳定居住一项选择了【自有房产】作为申请分数依据的申请人,在系统进行申请积分入户操作时,遵从入户顺序规定,将无法选择自有房产以外的其他入户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