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须知?
答:你可以在以下三个官方网站查看报名须知: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报名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bmtz/
2、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http://rsks.gd.gov.cn/
3、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问: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忘记了怎么取回?
答:你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问:考生是否必须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是否可以中途修改承诺方式?
答: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即选不承诺的,不可逆转回承诺,请考生审慎选择。
问:所学专业不在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目录内是否可以报名?
答:报考条件对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所规定的专业目录内,原则上不能报考。但如报考人员报考或核查时能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且其必修主干课程与报考条件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相一致或基本一致,可以参照报考。
问:专业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以当年度报考条件规定为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用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用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业余学习期间,可以累计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报考条件有明确规定毕业后或获得某种资格证书后的,按获得相应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后开始计算。
问:失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能否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答:如果在报考时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请按规定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进行人工核查。【工作单位】是报名系统的必填项。
如果报考条件要求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并有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要有工作单位。如果报考条件没有限制一般可自由报考(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学生无工作单位的可在【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学校;失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建议如实填写。
问:报名时填报信息错误是否可以修改,怎么修改?
答:填报信息错误是仅在考试报名和打印准考证两个时间段可以提出修改申请,且受理范围有所不同。
1、考试报名期间
(1)未确认报名信息时,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请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更正。
(2)【报考专业】【级别】【科目】根据报考规定,一经签署承诺确认信息并完成缴费后,不可修改,不可以增加或减少报考科目。
(3)【考生相片】根据国家、省下发的相关通知规定及报考须知精神,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原则上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打印准考证期间
打印准考证期间,如发现【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更正。
问:考试合格后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吗?
答: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须按照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及时补充提交。
问:证书如何发放?
答:目前我省开展电子证书试点工作,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详情点击下划线)和我省自行组织的二级建造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32项,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合格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
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如你需要领取纸质证书,可留意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领证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lztz/),按指引办理证书邮寄业务。
问:证书遗失后如何补办?
答:2002年后(含2002年)在广州市报名点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证人员如需补办证书请按照《关于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上补换发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网上补发事项的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2410624.html)规定办理。